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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在职月 ​

发表于 2026-09-22
最后修改 2026-10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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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LDR

一个日历月被切成两段:上半月 1 日至 15 日,下半月 16 日至月末。每段各有一条工作记录,这个月才是完整在职月。

工作量管理规定规定了「每月两次」这个要求,本篇解释这个「月」怎么数——哪几天算一段、差一段算什么、各种状态分别能拿到什么。

两个半月怎么划 ​

分段日期区间需要的工作记录
上半月1 日 – 15 日1 条
下半月16 日 – 月末1 条

区间按日历月固定切分,与月份实际天数无关:2 月的下半月是 16–28(或 29)日,1 月的下半月是 16–31 日,都算一段。

工作记录由 supervisor 添加,入账到订单对应的半月:按规定,延长在职有效月份常规下单只用于下单时所在的半月,须在该半月截止时间(上半月 15 日、下半月月末,纽约时间)之前下单;补录工作贡献对应下单时所选的那个过去的半月。

三种月份状态 ​

状态条件结果
完整在职月上下两个半月都有记录该月计为在职有效月,雇佣关系正常延续
离职月只有一个半月有记录该月仍计为在职有效月,但被自动标记为离职月
无效月两个半月都没有记录该月不计为在职有效月,离职月回退到上一个日历月

差一个半月就会触发离职标记

只完成一个半月,该月本身仍是在职有效月,在职证明和工资单照常可以开具——但系统会把这个月标记为离职月。 想恢复正常在职,要把缺的那一段补齐:截止时间还没到,照常下单;截止时间已经过了,只能通过补录工作贡献补交,见离职月。

在职有效月决定什么 ​

完整在职月和离职月都计为在职有效月,享有同样的权益;无效月不享有。

  • 在职证明:在职有效月可以在员工页面自助申请该月份的在职证明
  • 工资单:工资单按在职有效月开具,且按半月一期出具,区间与上下半月考核完全一致
  • 身份合规:连续的完整在职月构成 SEVIS、I-983、USCIS 审查时可出示的雇佣持续性证据

不按完整月计算的三种情况 ​

情况判定详见
入职的第一个日历月默认在职有效,不做半月检查,也不需要补录(H1b 的入职月另有认定)入职月
被动离职离职生效日由公司在书面说明中给出,不按工作记录自动判定离职月
停薪留职期间暂停 Payroll,保留员工身份与关联记录停薪留职政策

查询方式 ​

在 logbook 个人员工页面查看在职状态,完整在职月显示为蓝色。